2008年7月26日星期六

婚姻-- 人人都当尊重


今天早上11点,出席了教会細胞小组组员吳丽珍姐妹儿子的婚礼。

主理牧师照例问一对新人是否愿意按照上帝设立婚姻的原意,遵守这婚姻的圣约,亲爱对方,照顾对方,尊重对方,无论疾病还是健康,祸福贫富,都不离开对方,做对方的伴侣,直到永生吗?一对新人都誓愿遵守。

婚姻是神所设立的,当要尊重。当初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,设立了世上第一个婚姻,建立了世上第一个家庭。经上记着说:

“人要离开父母,与妻子连合,二人成为一体。这是极大的奥秘。 然而,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,如同爱自己一样。妻子也当敬重他的丈夫”。

我想夫妇们每个结婚周年都当重复对彼此的誓愿,並坦诚的檢讨自已是否还爱着对方,照顾对方,尊重对方,维持婚姻的美滿。

並且记的,“爱是恒久忍耐,又有恩慈;爱是不嫉妒;爱是不自夸,不张狂,不做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处,不轻易发怒,不算计人的恶,不喜欢不义,只喜欢真理;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爱是永不止息。”

愿Hoong Chwan & Sarah婚姻美滿,蒙恩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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